更新時間:2017-08-30 來源:黑馬程序員網絡營銷培訓學院 瀏覽量:
如果理性的思考,在各種從籃球到衣服到按摩椅到床鋪,在各類琳瑯滿目的“共享”項目中,到底哪些“共享”才是真正靠譜和可行的?
我們來看一個故事。
假如,身在帝都的你今天搬家,因為要搬運的東西太多太沉重,你強烈覺得自己需要一輛貨運手推小車來幫助你完成搬家。你可以選擇買一輛,但一想到你如果花掉近千元大洋買完一輛貨運手推小車后,很可能你接下來2-3年內都不會再用到它,相反,為了存放和維護這輛手推小車,你卻需要耗費大量精力和投入成本,比如你需要為它找到一個固定地方來存放,你會擔心放在家里孩子會不會碰到發生危險,定期你還要打掃擦拭一番以至于不讓它變得太臟……
于是,你猶豫了。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告訴你,他知道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平臺可以出租手推小車,你覺得你會不會眼前一亮趕緊上去試試看?
所以,上面的描述,構成了一個事物在供給端“可被共享”的首要前提——用戶雖然對某一事物的使用需求是剛性的,但該物品售價較高,使用頻次卻往往較低,因而用戶擁有該事物所產生的便利性和用戶因為占有而必須支付的成本(如閑置成本)將接近互相沖抵。故:擁有類似需求的用戶可能會越來越不傾向于“擁有”該事物。
沿著剛才的故事情節繼續往下。
假如你現在真的打開了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APP,試著要在上面租一輛車,但花了15分鐘找了半天,你卻發現整個APP中,離你最近的可供租用的手推小車,離你可能有10公里遠,且一旦租用,必須上門自提,且用完后歸還也必須自己送還。對比起來,可能離家門口500米的五金雜貨店就能花上幾百塊買到一輛小車,你覺得你還會選擇租用嗎?
所以,這構成了共享經濟在用戶消費端能夠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前提——供給端可以基于地理位置上相對集中和充分,能夠確保用戶產生需求后獲取“使用權”的便利性,且用戶的使用成本必須顯著低于購買占有成本。
我有點不記得曾經是在哪本書里看到過這樣一個案例,說的是硅谷最早投身“共享租車”的Zipcar,早年發展時增長一直非常緩慢,直到后來,他們基于某個區域做了一個嘗試:在該區域中大量投放車輛,并建設租車點,確保該區域內任何一個用戶只要想要租車,最多在步行5-8分鐘內必定可以到達一個Zipcar的租點,從那之后,Zipcar的業績開始了相較之前幾何級的增長。這個案例的背后,也正影射著我們上面提到的這個前提。
繼續回到故事。
假如你就是那個“共享手推小車”APP的運營方,現在,在你的APP里已經有了數量足夠多的手推小車可供用戶租用,你也已經成功解決了我們上面提到的用戶使用成本的問題,可以確保用戶在產生需求后,15分鐘內肯定可以拿到小車。
但是,你在運營了3-4個月后卻發現了兩個致命的問題——
你發現,在消費端,雖然在某些情況下租用小車是剛需,但存在這類需求的人群基數其實是很小的,平均下來,在一個區域內,你一個星期能接到1-2個訂單就不錯了
為了降低用戶的還車成本,你設置了一些固定還車點,但卻發現在這樣的方式運轉下,小車的損壞率和丟失率都很高,平均每4-5次租用就會帶來一次損壞或丟失……
試想,在這樣的背景下,這個項目還能做嗎?
所以,“共享經濟”要能夠成立的第三個重要因素,關乎于商業——
在一個共享經濟項目中,你的預期收益要能夠大于預期成本(包括維護成本、初始投入成本、存放成本、防盜成本等)之和,且面向整個市場的預期收益必須能夠帶來商業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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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黑馬程序員網絡營銷培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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