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0-11-17 來源:黑馬程序員 瀏覽量:
final變量只能賦值一次,賦值的方式有三種:
1)聲明變量時直接賦值;
2)非靜態成員變量在{}塊中賦值,靜態成員變量在static{}塊中賦值;
3)非靜態成員變量在構造方法中賦值。
final修飾類
final類不能被繼承,因此不會有子類。final類中的方法不論是否有final修改,都是final的。
下面定義了一個簡單的final類:
public final class FinalClass { } //下面的類繼承將會出現編譯錯誤 class Sub extends FinalClass { }
final修飾方法
final方法不能被override。若父類中的方法為final的,則子類不能override該方法,但可以調用該方法(父類的final方法)。
下面的程序試圖重寫final方法,將會引發編譯錯誤:
public class FinalMethod { public final void say () { } } class Sub extends FinalMethod { //下面方法將會出現編譯錯誤 public void say () { } }
final成員變量
final修飾的變量不可被改變,意思是不能被重新賦值。由于final修飾的成員變量不能重新賦值,所以Java語規定:final修飾的成員變量必須由程序員顯示的指定初始值。
final修飾的類變量和實例變量指定初始值得地方如下:
1)類變量:必須在靜態初始化塊中指定初始值或聲明該類變量時指定初始值,而且只能二選一指定。
2)實例變量:必須在非靜態初始化塊、聲明該實例變量或構造器中指定初始值,而且只能三選一指定。
final修飾基本類型變量和引用類型變量的區別:
當final修飾基本類型變量時,改基本類型變量不能被改變。但對于引用類型變量而言,它保存的僅僅只是引用,final只保證這個引用類型變量所引用的地址不會改變,即一直引用同一個對象,但這個對象完全可以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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