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2-08 來源:黑馬程序員 瀏覽量:
在JSP網頁開發的初期階段,并沒有框架與邏輯分層的概念,需要將Java代碼嵌入到網頁中處理JSP頁面中的一些業務邏輯,如字符串處理和數據庫操作等。這種開發方式雖然簡單,但是如果將大量的Java代碼嵌入到JSP頁面,必定會為后期的修改和維護帶來一定的困難。同時,將Java代碼寫入JSP頁面中起不到代碼重用的作用,也不能體現出面向對象的思想。為了彌補這種開發方式的缺點,JavaBean應運而生。
JavaBean是Java開發語言中一個可以重復使用的組件,它本質上就是一個Java類。我們可以引用JavaBean組件封裝數據或者完成某些業務邏輯,如封裝表單數據、字符串處理和數據庫操作等。使用JavaBean后,人們通常會將HTML與Java代碼相分離,將Java代碼單獨封裝成一個處理某種業務邏輯的類中,然后在JSP頁面中調用此類,這樣就降低了HTML代碼與Java代碼之間的耦合度,簡化了JSP頁面,提高了Java代碼的重用性和靈活性。這種與HTML代碼相分離后,使用Java代碼封裝的類就是JavaBean組件。
為了規范JavaBean的開發,Sun公司發布了JavaBean的編寫規范,具體如下。
·JavaBean必須具有一個公共的、無參的構造方法,這個方法可以是編譯器自動產生的默認構造方法。
·JavaBean提供公共的getter和setter方法,以方便對屬性進行讀/寫操作。
為了讓讀者對JavaBean有一個直觀的認識,下面講解一個簡單的封裝數據的JavaBean,如文件11-10所示。
文件11-10 Book.java
package com.itheima.javabean; public class Book { private double price; public double getPrice() { return price; } public void setPrice(double price) { this.price=price; } }
在文件11-10中,定義了一個Book類,該類就是一個JavaBean,它沒有定義構造方法,Java編譯器在編譯的時候,會自動為這個類提供一個默認的構造方法。Book類中定義了一個price屬性,并提供了公共的getPrice()和setPrice()方法供外界訪問屬性。
在講解面向對象時,經常會使用類的屬性,類的屬性指類的成員變量。在JavaBean中同樣也有屬性,但是它和成員變量不是一個概念,它是以方法定義的形式出現的,這些方法必須遵循一定的命名規范,例如,如果在JavaBean中包含一個String類型的屬性name,那么在JavaBean中必須至少包含getName()和seName()方法中的一個,這兩個方法的聲明如下所示:
public String get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在上述兩個方法聲明中,方法體內的內容用“...”表示省略。關于這兩個方法的相關講解具體如下。
·getName()方法:稱為getter方法或者屬性訪問器,該方法必須以小寫的get前綴開始,后跟屬性名,屬性名的第一個字母必須大寫,例如,nickName屬性的getter方法為getNickName()。
·setName()方法:稱為setter方法或者屬性修改器,該方法必須以小寫的set前綴開始,后跟屬性名,屬性名的第一個字母必須大寫,例如,nickName屬性的setter方法為setNickName()。
如果一個屬性只有getter方法,則該屬性為只讀屬性,如果一個屬性只有setter方法,則該屬性為只寫屬性,如果一個屬性既有getter方法,又有setter方法,則該屬性為讀/寫屬性。通常來說,在開發JavaBean的時候,其屬性都定義為讀/寫屬性。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JavaBean屬性的命名方式有一個特殊情況,如果屬性的類型為boolean,它的命名方式應該使用is/set而不是get/set。例如,有一個boolean類型的屬性married,則該屬性所對應的方法聲明如下所示:
public boolean isMarried() {...} public void setMarried(boolean married) {...}
從上面的代碼中可以看出,married屬性的setter方法命名方式沒有變化,而getter方法變成了isMarried()方法,當然,寫成getMarried()也是可以的,只不過isMarried()更符合命名規范。